【推荐】读书笔记作文300字汇编9篇
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,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,让我们好好写份读书笔记,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。你想好怎么写读书笔记了吗?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书笔记作文300字9篇,仅供参考,欢迎大家阅读。
《格林童话》该书是通过“寓教于故事”的形式,让读者开阔眼界、增长知识、懂得道理,汲取到健康成长的丰富“营养” 。并且,通过寓言故事,教懂读者一些课本上未能学到的道理。教会读者分辨善恶、一分耕耘,一分收获、做人不能懒散、智慧是进步的阶梯、遇到危险要冷静……等做人、待人的道理。
在这本书中翱翔,犹如采撷最丰硕的花果,吮吸最甜美的甘露,来滋养自己,丰富自己,提高自己。
这本书教会我很多道理,每个道理让我铭记在心。格林童话有好多册,每册都很好看。虽然我们书本上的知识重要。可是,读最有价值的书,做最有用的人。每本书都有它的道理。
在茫茫书海中,你可能不知如何选择。往往选择童话、名著更好。只是在开始读的时候,你看不懂或者没兴趣再读下去,就不要勉强,一定要选择自己口味。
我不能预知未来,但想到只要活着,只要眼睛还足够视力,只要心灵充满还期待,那无数好书奇书等着你看过来,它们随时可能让你的世界为之焕然一新,这就是足够幸福的事情。
我一直讨厌写读书笔记。
写读书笔记很烦:要写日期,要写题目,摘抄还要画圆圈,评论要画五角星。
写读书笔记是语文课上最重要的部分,如果你上课没带上就会被批评,我就因为没带这个大本子被批评过。读书笔记本非常厚实,我想大概有一斤重。每天放学都要带回家,背书包都背得累死了。可是写读书笔记是每天必做的任务,不带回家不行啊。
可是,现在我改变了想法。那天,我忘记了语文书,我就去翻读书笔记本,因为我们每天的语文课上都要记些内容记在上面。一行行工工整整的字迹扑入眼帘,我感到很开心,我高兴地读起来记录的内容。读书笔记竟然给自己带来了帮助。
在读书笔记本上,我还记了很多的陌生词语及其解释。这些解释都是我通过理解文章上下文、查字典等方法写下的。这样做,我又理解、掌握了好多词语。
记得有一次语文测试前,我不知道怎么复习才好,没有头绪,我就翻开读书笔记本。本子上记着好多语文知识:课文内容理解、易错字、写作方法……这些内容都可以帮我进行复习。语文试卷发下来时,我竟然得了高分。我觉得写读书笔记真是太有用了。
从此,我不讨厌写读书笔记了。
你有没有见过虽然淘气,但是很诚实的这种同学呢?我从一本书中知道马小跳就是这种人哦!马小跳每天都很调皮:有一次,他带了口香糖到学校里来,带口香糖本来就不对,但他还火上加油,把口香糖粘在了同桌路曼曼的新裙子上,我非常讨厌他这种调皮;但我又发现了他的优点,就是做错事,敢于承认。
我一直非常讨厌马小跳的调皮,他好象一天不干点坏事 ,就会很不耐烦。但是我有从书上找到了马小跳的一个优点,做错事敢于承认。他有一个缺点和一个优点,让人觉得比较可信,我还是很喜欢马小跳的。
我觉得我的同桌小唐很像马小跳的。她也是一个虽然淘气,但是敢于承认错误的同学。平时上课的时候,她一直要挠我痒痒,有一次差点被老师发现,我恨死她了!但有一次,她诚实的表现也让我刮目相看:那天早晨,老师到教室里来收作业,我问小唐有没有交,她一下子脸色煞白,目瞪口呆地看着我。我一下子猜到了,她忘做了!我也暗暗为她着急,只见她迅速的跑到老师面前,跟老师说明了情况。她跑回座位,埋头补做起来。看着她这么专心致志的样子,让我不由自主地佩服起来。
我有时看看书,想到了小唐;我看到了小唐,就想起了马小跳。嘿!他们俩可真像。
放学后,“我”奔向窃读的书店,藏身于众多顾客之中,既快乐又惧怕的窃读,有时候,以
雨天为借口,可以在书店里长时间的看书。走出书店的我,明白了读书的重要性:我们是吃饭长
大的,也是读书长大的!
中心思想:
以“窃读”为线索,以“我”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到书店,到晚上依依不舍离开的时间顺序和藏身于众多顾客、借雨天读书两个场景的插入,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动作描写和自语式的独白描绘心境,细腻生动地描绘了“我”“窃读”时的独特感受与百般滋味,将一个极其热爱读书,渴求知识的充满灵性的“我”表现得淋漓尽致。
段落结构
《窃读记》分段及段意全文共十个自然段,可分为三段:
第一段(第1至第4自然段):“我”常常到书店去“窃读”。
第二段(第5至第9自然段):“我”在窃读过程中的苦与乐。
第三段(第10自然段):“我”时刻记得国文老师鼓励我们的话。
寒假里,我读了德·亚米契斯写的《爱的教育》这本书。
我最喜欢里面的一个故事叫《小抄写员》,故事讲了一位十二岁的朱里奥一家人过着贫困的生活,他的爸爸利用晚上的时间帮人抄写签条,补贴家用。朱里奥心疼爸爸,就趁爸爸睡觉时半夜偷偷爬起来抄签条,他的成绩因此落后。他的爸爸就责骂他,对他感到失望。朱里奥心里非常难过,但是看到爸爸拿回薪水高兴的样子,他又坚持了下来。
直到有一天,他的爸爸发现他在写签条时,激动的泪水在眼圈里打转。他的爸爸既高兴又难过,高兴的是朱里奥是个懂事的孩子,难过的是他却常常责骂朱里奥。我要向朱里奥学习,关心、体贴父母,自已的事自已做,做一个懂事的孩子。
在《爱的教育》中,我觉得安利柯是个善良、诚实、学习勤奋、关爱父母、待人礼貌的孩子。我非常喜欢他,我要与他做好朋友。
最后一章慧姻国游记的慧姻国是一个人兽颠倒的社会。
作者写的慧姻就是有智慧的马,身强体壮,体态俊美,行动迅速。它们有节制、勤劳、清洁,热爱运动,很有灵性,也很有礼貌,十分真诚,举止有条有理——总之像现实社会中的人一样。它们也有许多超出人性的地方,它们热爱自己所有的同类,且不受感情和利益的歪曲和蒙蔽。
野胡是一种人形动物,作者将它写的脏、臭、贪婪刁蛮。
实际上,作者是以这荒唐的描写讽刺、痛斥自己身处的荒唐的时代,显示的是斯威夫特的`悲观,对肮脏社会现象的厌恶。
我觉得作者写慧姻的理性是为了反衬出野胡的低级,又影射出现实社会中人性的多重弱点。
前几章节里,人与人的比例,地点的虚实对应,各种物品的尺寸都很清晰,但到了这一章里通通消失了。我认为应该是慧姻国是与前几个幻想国度不同的地方,可以说是另一个世界,所以不需要这些,只要简洁明了地写出人兽颠倒的概念就行了。
在暑假中我看了许多书,比如:《汤姆.索亚历险记》、《莎士比亚四大悲剧》、《少儿一千个早知道》等一些其它的课外书。而我最爱看的书是《汤姆.索亚历险记》,里面的汤姆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小男孩,他很聪明,可以想出许多稀奇古怪的点子,让人目瞪口呆,他有过许多探险,使人惊讶,我最喜欢的故事是“教堂的一天”简单的说:
在上教堂的一天,所有的孩子都打扮的很漂亮,汤姆也不例外,他穿着西装,全身亮晶晶的,是个小帅哥,他不会被圣经,用一些小玩意,换来了九张红牌和十张蓝牌可以得一本圣经,他喜欢的女孩正好是大主教的女儿。大主教问:“今年谁可以得到一本圣经?”汤姆自知姐姐以前得过一本圣经,所以他也想得到它,他就情不自禁的举手了。大主教在众目睽睽下给了他一本圣经,副主教问他了一道题目,可他答不出来,圣经就被收回了。
教堂的一天就过去了。往往骗人的人,秘密都会被戳穿的。
在我小的时候,也有过一次窃读记。那是在我上二年级时,家里有几本《多啦a梦》的漫画书,我非常喜欢看。但因为我长时间看,我的成绩有些下降,妈妈就说把那些书收起来扔了,免得妨碍我学习。于是过了一天,书真的没了。
过了几天,我放学回家写完作业,吃完晚饭,我还惦记这书。于是我回到我的房间,漫无目的地乱走。突然,我在床底下发现了一本《多啦a梦》的一角,“不是吧?”妈妈居然没扔,太好了!我拽出一本之后,低头向床底下看:“哇!都在里面耶!”我再拽,一本?两本?三本…所有都找到了。这时外面传来脚步声,我赶紧把书藏到被子里。到了睡觉的时候,我找来一个手电筒,躲在被窝里看,哈哈,我很快乐,也很恐惧。快乐的是又可以看书了,害怕的是如果被发现,书会不会真的给扔了。所以,一边看一边顶有没有动静,一有动静就马上关手电,书塞到枕头下,倒头睡着了。
窃读的滋味可真不好,边看边听,胆战心惊!除了这种还有点儿老鼠撞见猫的滋味!
虽然现在我不会再窃读了(因为窃读的滋味实在不好受),但是那次给我留下了美好又难忘的回忆。
我不久看了一本书,叫《苦儿流浪记》,它是我看了所有故事中最好看的,也是最感动的一本书。
他讲的是有一个小孩叫雷米,因为原来它家很有钱,是个富贵人家,就是它的兄弟抢了他的钱。让他们家破人亡。后来有位叫巴伯兰的一个男人收养了他,巴伯兰常年在外打工,所以雷米经常和巴伯兰妈妈在一起生活。巴伯兰妈妈对雷米很好,在雷哭鼻子的时候,她总会百般疼爱的把他搂在怀里。每天晚上睡觉前,他都会亲她的小嘴,然后她甜甜的进入梦乡。可是一个不幸的消息传来了,雷米的干爸爸生病了,可不久又好了。就在过节的那一天,因为巴伯兰家很穷没什么吃的。最好的就是馒头。
就在他8岁时变成了孤儿,他历尽了千辛万苦,用着他顽强的身子坚持的回到了妈妈的身边。
我从这里想到了,以前考试考得不好就难过哭,别的什么也不做。不像雷米顽强。
我读了这个故事以后,我真的受到了很多启发,比如:遇事要坚强,不要哭。遇到不会做的题目不能放弃,要有耐心。我要向雷米学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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